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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202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公示

根据我校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各学院负责本院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的双盲评审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同等学力硕士、博士的双盲评审工作。目前,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双盲论文送审工作已经结束,送审名单公布如下:

点击查看:同等学力硕士送审名单.xlsx

点击查看:博士送审名单.xlsx

根据规定,同等学力硕士论文采取重点送检与常规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共送审177篇同等学力硕士论文;博士论文送审比例为100%,通过相似性检测的222篇博士论文全部送审。

评审论文现已送出,返回约在4月中下旬。评审结果返回后,我办将及时发布与更新,请论文送审者关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信息”相关通知,不必电话催问。

目前,距离答辩还有1-2个月时间,学位申请人应充分利用好这段时间,对论文细节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持续提高论文质量,以符合答辩的质量要求。论文修改应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为防止在修改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答辩后提交的论文定稿还将进行相似性终检,若终检相似比为20%以上,将不予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事宜。

一、对同等学力硕士双盲评审结果的说明

同等学力硕士双盲评审的相关要求,可参见《永利3044noc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每篇学位论文由2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专家给出评议意见的同时,做出相应评阅结论:

A.同意答辩

B.修改后可参加本次答辩

C.需要较大修改,不同意本次答辩

2位专家中,没有专家的评阅结论为C,则认定为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通过,应参考专家评议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作进一步修改。

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的评阅结论为C,双盲评审原则上不通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原则上不受理同等学力人员异议复审申请,确系客观论据充分、获导师及其他专家组认可,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复审后,可由学院于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统一向学位办提出复审申请,同时提交申诉纸质材料,包括(1)申诉书、(2)导师对申诉的意见、(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4)校内三位同行专家的意见(点击下载)。若申诉成立,学位办将组织进行异议论文复审。初复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的评阅结论为C,双盲评审不通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较大程度的修改,待再次申请学位时重新提交论文双盲评审。

2位专家中,有2位专家的评阅结论为C,双盲评审不通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由导师、学院作出选题评估,确有必要应重新开题写作,答辩期后延半年至一年。

二、对博士双盲评审结果的说明

博士双盲评审的规则要求,可参见《永利3044noc博士双盲评审办法》

博士答辩前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成绩合格,达到培养方案各项要求;

2.已领取全部双盲评审评阅意见(3或5份电子PDF文档);

3.已有1篇满足科研要求的学术成果见刊,且已通过学院审核。申请人若在此期间有了新的学术成果,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学生电子档案”处更新填报,并及时关注学院对学术成果考核审核的结果及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