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现已开放,答辩通过的博士、硕士(含留学生、同等学力人员),可以开始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学位信息将最终上报至教育部,作为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的依据,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请务必认真填写,信息不实者后果自负。未按时提交学位信息者,将无法进行国家学位平台对我校拟授位信息的预校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予审议。
一、填报网址
1、博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含留学生)、同等学力人员,应填报:
2、同等学力人员除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外,还应完成“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的填报:
(已开放)
二、填报要求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类型学生均应填报)
*注意:答辩通过,学院录入答辩结果后才能采集,否则将提示无法采集。
填报位置: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授予—学位信息采集
填报详细步骤说明:/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371&columnId=2210
填报时间:11月23日-12月3日务必填报完成,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2、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仅同等学力人员填报,已开放)
填报详细步骤说明:/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358&columnId=2210
填报时间:11月25日-12月3日务必填报完成
时间 |
同等学力人员应完成的操作 |
说明 |
11月25日- 11月28日 |
完成1-3步操作,待审核通过后进行4-5步操作 |
学位办于工作日不定时对完成“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的学生进行审核。周末不办公。同力学生务必于11月28日16:00前完成1-3步操作。 |
11月29日- 12月3日 |
进行4-5步操作 |
12月3日为完成4-5步操作的截止期限。 |
研究生院
国际学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