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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开放填报的通知(已更新)

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现已开放,答辩通过的博士、硕士(含留学生、同等学力人员),可以开始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学位信息将最终上报至教育部,作为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的依据,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请务必认真填写,信息不实者后果自负。未按时提交学位信息者,将无法进行国家学位平台对我校拟授位信息的预校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授予审议。

一、填报网址

1、博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含留学生)、同等学力人员,应填报:

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同等学力人员除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外,还应完成“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的填报:

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

已开放

 

二、填报要求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类型学生均应填报)

*注意:答辩通过,学院录入答辩结果后才能采集,否则将提示无法采集。

填报位置: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授予—学位信息采集

填报详细步骤说明:/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371&columnId=2210

填报时间:11月23日-12月3日务必填报完成,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2、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仅同等学力人员填报,已开放

填报详细步骤说明:/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358&columnId=2210

填报时间:11月25日-12月3日务必填报完成

时间

同等学力人员应完成的操作

说明

11月25日-

11月28日

完成1-3步操作,待审核通过后进行4-5步操作

学位办于工作日不定时对完成“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的学生进行审核。周末不办公。同力学生务必于11月28日16:00前完成1-3步操作。

11月29日-

12月3日

进行4-5步操作

12月3日为完成4-5步操作的截止期限

研究生院

国际学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