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
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查阅
请随时关注通知,按要求登录我校“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查阅,下同),及时查看论文评阅结果、学院答辩安排和答辩结果。
二、答辩及论文修改
(一)答辩安排
2025年上半年答辩时间大致安排在4月中下旬至5月中下旬,具体日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答辩前,学位申请人应根据《永利3044noc在学位论文和毕业论文(设计)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指导意见(试行)》提交《人工智能技术使用声明》。学位申请人还应提交《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导师意见书》,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能参加答辩。此外,双盲送审的学位申请人应等待评阅结果,通过后才能参加答辩。
(二)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待双盲结果公示通过后领取,博士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发放(请密切关注双盲结果公示通知),硕士由学院统一领取并组织发放。
(三)答辩要求
答辩人应到现场答辩,使用PPT,完整介绍学位论文基本情况,制作好的PPT应在答辩前提交给答辩秘书或学院教务员。
在双盲评审中被预警的博士生,应在答辩现场向答辩委员会陈述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四)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
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论文虽能通过答辩,但在学位审议前应做必要修改的,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环节,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答辩通过但平均成绩在 70 分(不含)以下者,学位论文应进行答辩后修改鉴定。答辩通过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但答辩委员会认为应作出修改,有必要在学位审议前再行鉴定,并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的,学位论文也应进行答辩后修改鉴定。
对于“双盲评审受到质量预警”“答辩非全票通过”“答辩后修改鉴定”“往年两证分离”“分委员会二次审议”五种情况的博士论文,学位申请人应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到场陈述或提交详细修改说明。
三、格式规范性检测
学位申请人在答辩结束后、提交学位论文定稿之前,应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具体检测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的通知(点击查看)。
检测结果将作为学位论文形式审查重要依据,请认真对待检测结果,确保论文写作规范性。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以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三为合格标准,对于最终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重点审查。
四、博士申请学位学术成果提交
在分委员会前,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完成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的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具体填报和提交要求参见“博士科研成果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对于不用于博士学位申请的学术成果,如博士学位申请人不愿公示,可向学院教务员提出申请,由学院教务员在审核博士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达标的前提下,对系统导出的《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审核表》/《外经贸往年两证分离博士生学位审议申请表》进行删减操作后报送研究生院,但应保留符合博士学位申请的学术成果。
五、学位论文定稿提交
(一)论文打印装订
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后,可以进行打印与装订。如有对论文封面颜色、写作格式不明确之处,可点击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二)论文提交
纸质版定稿:答辩结束或答辩修改鉴定后一周内,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博士一式3份,硕士一式2份,同等学力一式3份,学院另有份数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提交时应保证论文封皮颜色、内容格式、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情况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不合格的论文不予接收。
电子版定稿:应同时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见图示)。定稿上传功能现已开放。点击“修改”按钮后才可上传。定稿请提交PDF文档,全文,无须匿名。定稿截止上传时间为5月31日。
上传论文应以“学号_姓名_定稿”命名,如“20220000001_张三_定稿”。同等学力人员“学号”对应资审通过“T”开头的学位编号,上传论文文档命名如“T20230001_李四_定稿”。
学校将对学位论文定稿集中进行相似性终检,若因提交文本错误或逾期未提交导致检测不通过,将暂缓授予学位。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