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我校同等学力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包含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科研水平审查等三项内容,其中科研水平审查严格按照《永利3044noc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水平审查要求》进行。
已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发表符合要求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按通知要求申请专业知识水平认定。
二、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基本程序
三、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
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预先接收申请人《专业知识水平认定信息表》及所发表小论文电子版,由学院通知申请人邮寄待查材料的纸质版。
(一)电子材料
1.提交时间:2025年3月24日17:00前
2.提交方式:由学院通知
3.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1)专业知识水平认定信息表
(2)所发表小论文word版
(3)所发表小论文pdf版
4.提交要求:
(1)《专业知识水平认定信息表》所有内容均为必填,所填信息将作为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重要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填写,如因申请人个人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认定不通过,责任自负。联系方式需准确无误,学院将根据此信息通知申请人后续材料邮寄地址等重要事项。
(2)小论文word版需上传不含摘要、不含参考文献等内容的正文部分,且内容需与正式发表的论文内容完全一致。
(3)小论文pdf版需按“期刊封面”—“期刊刊号信息页”—“完整的期刊目录”—“论文正文”的顺序将正式发表的小论文扫描件整合到一个pdf文件,四部分内容缺一不可。
(4)word文档和pdf文档均需以“学院专业—申请人姓名—电话—论文题目”形式命名(如: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专业—李四—13812345678—论现代国际贸易发展),否则不予接收。
(二)纸质材料
1.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专业知识水平认定信息表》一式两份(附件1),该表格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发表的小论文复印件1套(复印件是指期刊原件的复印版而非本人论文的打印稿,打印稿无效、用稿通知无效),包含:
①期刊封面复印件1份
②期刊刊号信息页复印件1份
③完整的期刊目录页复印件1份
④期刊上申请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正文页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请将小论文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在左上角用曲别针固定,4项材料缺一不可,缺少材料不予办理。
(3)所发表期刊原件
2.邮寄要求: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纸质版,按各学院后续通知要求办理。
四、后续工作
学院接收专业知识水平认定材料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后,提交研究生院认定。认定结果将于2025年4月下旬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通过者可按照学院安排,进行师生互选,开始学位论文写作。
特别提醒:请申请人一定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以何种方式,一经查出材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等,当即取消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通过资格,已取得学位者视情况撤销其已得学位。
申请人应在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8日